公司设立协议内容不完善容易导致股东出现纠纷,因为当初没有约定,后来形势或利益格局的变化就容易使股东对原来的不完善的出资合同或设立公司协议开始有利于自己的补充或者解释,造成不同股东在理解上的歧异。很多股东纠纷产生原因都源于此。并且股东出资合同或设立公司协议
【案情】 2015年12月11日因A公司需要贷款,李某将名下股权比例为35%的股权变更登记到王某名下并办理工商登记,A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某变更为王某。因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李某与王某在2015年12月11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时王某向李某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承诺接受
为正确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原告以他人注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完善司法保护制度,规范司法保护行为,增强司法保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国家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已于2000年1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月21日起施行。 二00一年一月二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